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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标准品、对照品审批

来源: [365bet线]    发布时间: 2018-05-15 字体大小: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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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

   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标准品、对照品审批

项目类别

   行政许可

办理依据

1.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》(国食药监安〔2005〕528号)第十三条;

2. 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》(闽政〔2014〕39 号)。

办理条件

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药品检验机构、科研、教学单位或药品生产企业。

申报材料

1.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对照品申请表(原件3份 )

2.购买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(复印件1份)

3.特殊药品管理仓储设备、安全保卫设施及其布局图(原件1份 )

4.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制度,企业正式文件(原件1份)

5.凡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,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,企业应当提交《法人委托书》(原件1份)

6.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的保证申明(原件1份)

8.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,现场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《法人授权委托书》和经办人身份证明(委托书原件1份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)。

注意事项:申报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,内容完整、清楚、不得涂改,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。申报资料系复印件应提交原件审核,并复印清晰,注明“系原件复印”或“与原件一致”字样,经办人签字签署日期,加盖企业公章。

办理流程

受理审查决定

办理期限

   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: 3个工作日(不包含特殊环节现场勘察6个工作日)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   不收费

受理部门

   365bet线负责东侨开发区的许可办理,各县(市、区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许可办理。

受理地址

   东侨区受理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(市政府办公大楼北侧)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食药局窗口,各县(市、区)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。

受理时间

   冬令时:上午8:00-12:00 下午14:30-17:30 夏令时:上午8:00-12:00 下午15:00-18:00 (节假日除外)

联系方式

   365bet线:0593-2250331,各县(市、区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见各局网站。

监督起诉

   监督投诉:0593-2250215,效能投诉:0593-28601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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