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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和教学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审批

来源: [365bet线]    发布时间: 2018-05-15 字体大小: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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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

   科研和教学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审批

项目类别

   行政许可

办理依据

1.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;

2.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》(闽政〔2014〕39 号);

3.《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意见(试行)》的通知(闽食药监人〔2014〕222号)。

办理条件

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:
1.
科研或教学单位;
2.
药品生产企业。

申报材料

1.《科研、教学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申请表》(原件3份)

2.购买方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(复印件1份)

3.供应方为本市以外生产、经营单位的应提供《营业执照》、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及麻精药品定点生产、经营资质证明文件(1份)

4.特殊药品合法用途证明文件(原件1份)

5.购买数量的论据和详细核算、实验方案(原件1份)

6.特殊药品管理仓储设备、安全保卫设施及其布局图(原件1份)

7.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制度,企业正式文件。(原件 1份)

8.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,现场应当提交法人身份证、《授权委托书》和经办人身份证明(委托书原件1份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)

注意事项:申报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,内容完整、清楚、不得涂改,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。申报资料系复印件应提交原件审核,并复印清晰,注明“系原件复印”或“与原件一致”字样,经办人签字签署日期,加盖企业公章。

办理流程

受理审查决定

办理期限

   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: 3个工作日(不包含特殊环节现场勘察6个工作日)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   不收费

受理部门

   365bet线负责东侨开发区的许可办理,各县(市、区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许可办理。

受理地址

   东侨区受理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(市政府办公大楼北侧)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食药局窗口,各县(市、区)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。

受理时间

   冬令时:上午8:00-12:00 下午14:30-17:30 夏令时:上午8:00-12:00 下午15:00-18:00 (节假日除外)

联系方式

   365bet线:0593-2250331,各县(市、区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见各局网站。

监督起诉

   监督投诉:0593-2250215,效能投诉:0593-28601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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