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审批
来源: [365bet线] 发布时间: 2018-05-15 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
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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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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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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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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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: 1.取得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; 2.配备有中药师; 3.通过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GSP)认证。 |
申报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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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《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表》(原件2份); 6.申请材料真实性申明(原件1份); 7.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,现场应当提交法人身份证、《授权委托书》和经办人身份证明(委托书原件1份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) 注意事项:申报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,内容完整、清楚、不得涂改,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。申报资料系复印件应提交原件审核,并复印清晰,注明“系原件复印”或“与原件一致”字样,经办人签字签署日期,加盖企业公章。 |
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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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->审查->决定 |
办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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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及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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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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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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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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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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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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