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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能投诉-信息查阅

主 题: 东侨金城花苑味千牛肉水粉店
类 型: 投诉举报
内 容: 1.我本人在店铺准备点餐,点好后问价格感觉贵了。我说能退不女老板说可以,后面出门口后男的老板就大骂福安本地话操你妈什么的。2.为什么店铺四人工作健康证没挂四人呢?是否妥当,请予答复。3.营业执照注明经营小吃,请问快餐算小吃吗?是否存在变相经营。4.厨房卫生有问题,餐具存在消毒纰漏。我去拍厨房照片差点被打了。可以调查监控核实。本人系实名举报有时间可以现场配合取证5.店老板服务态度问题,不止一个顾客说贵,都是点完吃好说买单一下觉得贵了。哑巴吃黄连,投诉无门
回复日期: 2017-10-13 15:28:02
回复内容:

郑华峰:

你好!你向我局反映“东侨金城花苑味千牛肉水粉店工作人员未悬挂健康证”等问题,现将核查情况反馈如下:

一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味千牛肉水粉店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,编号为闽餐证字:(2016)第350900-000036号,地址: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坪塔西路5号(金城花苑)13101号,有效期限:2016229日至2019228日。根据《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(试行)》(201661起施行)第十二条的规定,小吃与快餐均按小型餐馆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,不存在小吃、快餐的分类许可,该餐饮单位经营项目符合要求,不存在变相经营的行为。

二、我局执法人员于20171010日对该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,发现该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3人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,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六)项的规定,执法人员制作了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宁)食药监食当罚[2017]20号,并当面送达。

三、该餐饮单位就餐场所配置有消毒柜存放餐具,未发现该餐饮单位未落实餐具消毒的行为。该餐饮单位在室外设置食品粗加工场所、经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的问题,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。

四、 关于价格问题,不属于本部门管辖。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服务态度的问题,进行沟通,引导教育其热情服务、诚信经营。

感谢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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